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对新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并以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再创“双佳绩”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现将7至9月第三季度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主要业务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一)审查逮捕 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491件857人,同比分别下降86.09%、下降85.41%。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64件811人,同比分别下降86.57%、下降85.8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共13人,同比下降71.11%,不捕率1.58%,同比增加0.80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463件2030人,同比分别下降85.77%、下降84.34%。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424件2037人,同比分别下降86.82%、下降84.73%。决定不起诉115人,同比下降68.66%,不起诉率为5.34%,同比增加2.67个百分点。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396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00%。加强监检衔接工作配合,严查严办职务犯罪案件。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1人,初查1件1人,决定立案侦查1件2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100.00%。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7至9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在办理审结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1499件206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5.79%。决定起诉1970人,不起诉90人,不起诉率为4.37%。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1833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88.64%,其中值班律师1785人,占86.32%,指定辩护17人,占0.82%,自行委托辩护31人,占1.50%。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对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1件,已纠正20件,同比增加75.24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监督中,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人,已纠正8人,核查纠正漏管1人。监督收监执行7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9件,采纳462件,经监督纠正后已执行金额850.74万元。
二、民事检察工作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受理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277件,审结1939件,提出检察建议411件,法院采纳407件,采纳数占提出数的99.03%,同比增加99.03个百分点;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79件,支持起诉107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33%。在直接受理的2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当事人申请的2件,占100.00%;从监督案件所涉行政机关级别来看,涉及县级行政机关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6件,同比上升1417.65%,其中,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同比上升100.00%;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14件,同比上升1457.58%。经审查,立案618件(含7月份之前受理的线索),同比上升4653.85%,占受理总数的119.77%,同比增加81.5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同比上升100%;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16件,同比上升4638.46%,同比增加81.14个百分点。采取诉前程序722件,同比上升5057.1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2件,同比增加0.28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720件,同比减少0.28个百分点。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321件(含积存)。
公益诉讼保护显现的社会效果。2020年7至9月,通过全地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在资源保护领域,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8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400亩;在生态环境领域,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 1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8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11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782吨(其中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0.5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重量229千克,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重量6.7千克,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价值0.1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1人,同比下降67.65%。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10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9人,同比下降5.77%。经审查,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32人。其中,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下降65.62%;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6件9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6人,同比上升63.64%。不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为3.03%,不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人。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在审查办理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9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932次,法治巡讲3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个人起诉1件;向民政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期获得采纳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7件(其中首次信访36件),同比下降33.93%。从信访结构看,受理首次控告19件,同比上升171.43%。受理首次申诉16件,同比下降60.00%,其中民行类申诉13件,同比下降59.38%;其他申诉3件,同比下降62.50%。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信访案件的大幅下降,一方面是“件件有回复”制度的落实,使得重复信访减少;另一方面,受8月份疫情影响,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反映诉求数量有所减少。7至9月,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同比上升750.00%;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7件,同比上升750.00%;实际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额17万元。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
七、关注的其他工作(1)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2020年7至9月,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56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019件,办理执检业务类案件15件,办理民行业务类案件32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地区两级院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全部入额院领导办案数的24.86%,同比增加15.20个百分点。(2)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2020年7至9月,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38人次,同比上升26.67%。其中,检察长列席29人次,同比上升31.82%,占列席总人次的76.32%,同比增加2.98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9人次,同比上升12.50%,基层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7人次,同比上升32.14%。